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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康收3500張假現金券

原來張張barcode都一樣, 唔知仲有無出?

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無業漢疑聲稱受僱於水貨客,以總值一百萬元假超巿現金券於短短兩個月購買近三百支酒、二百罐奶粉等,更因收入可觀自資 聘用更多買手入貨、司機送貨及租用迷你倉儲貨。他昨否認四項使用虛報文書罪受審。涉案超巿代表上庭承認,每張現金券的「條碼差唔多,影印本都過到(收銀 機)」,並不知道現金券有仿偽水印,只着員工「只要無爛或無異樣就收」。
惠康超巿去年初和花旗銀行舉辦優惠活動,只要顧客用花旗銀行信用卡 簽帳到指定數目,便可獲贈惠康超巿六十及七十五元現金券,案情指惠康及銀行初期沒有限定每次可使用現金券的次數,亦無規定須出示花旗銀行信用卡才可使用, 直至警方於一月初接到投訴才發現有假現券事件;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。
報稱無業的三十歲被告鍾振傑,昨否認四項使用虛假文書罪,指他於去年一至二月,使用超過三千五百張假的惠康六十元及七十五元現金券,總值超過一百萬元。
惠康保安經理昨於庭上指,因銀行舉辦此類活動的優惠期較短,一般都不會將現金券設計得太複雜,所以每張現金券的條碼都一樣,更坦言此類條碼只要相似,「影印 本都可過機」;他昨在辯方盤問下,才首次得知現金券背後有仿偽水印,他解釋銀行從沒就現金券作任何簡介,自己亦沒細問,若每張都檢查就會減慢工作速度,他 認為只要現金券「過到機」、「無爛就無問題」。

另控方案情指,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不知道現金券是偽造,只是受聘於他人「行街買貨」,超初時薪 五十元,只需依照清單買貨,再將貨物交給接頭人Marco及林生,兩人表示現金券以低價從銀行購入,再買奶粉和紅酒等回內地圖利。被告在工作兩天後被讚 「都買到嘢」,於是轉為抽佣制,每次買貨可抽佣近一成,買奶粉更可有更高報酬。
他成功於短短兩個月內賺到七至八萬佣金,更自資請人幫手買更多貨、請司機運貨、月租迷你倉儲貨、甚至着其父申請花旗信用卡協助買貨;警方於其迷你倉中發現接近三百支紅酒和白蘭地、二百多罐奶粉及三千五百多張假惠康現金券。聆訊今續。案件編號:區院刑事八一三──二○一二。
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news/20130110/-2-2868257/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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