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盈走到私有化的啟示 ──財技巨人與道德侏儒?
(明報)2月5日 星期四 05:05
【明報專訊】在種票疑雲未釋情况下,電盈完成了私有化所需程序,待本月24日召開法庭聆訊,若得到法庭裁定批准私有化計劃,電盈翌日就會從港交所 除牌,「8號仔」就此告別股民。電盈之盛衰,不但說明電訊業的根本變化,也代表着少數擅長財技者,因它致富;大多數對金融和投資知識一知半解的散戶投資者,因它而蒙受損失將成定局。另外,檢視電盈歷年演變,總理溫家寶 在英國 劍橋 大學演講時所倡導的「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,企業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」,有現實意義。
電盈就私有化投票之前,被揭發「疑似種票」。由今年1月初至1月底,電盈股東名冊突然湧現數以百計僅持有一手電盈股權的股東,其中超過三成更巧合地與富通保險經紀同名同姓,情况顯得頗不尋常。
種票疑雲下通過私有化
強行私有化程序堪斟酌
基於私有化價格被認為欠吸引力等原因,電盈散戶股東對於私有化多抱反對態度,因此電盈股東名冊短期內突然增加大批「一手股東」,即時被認為「疑似種票」,所以在法定會議上,出現逾五成出席獨立股東或其委任代表投票贊成的局面。
種票疑雲,以所知情况,有合理懷疑。那些「一手股東」,除了大多數來自同一家保險公司的經紀,著名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表示收到匿名人士舉報,指「有人」以一手(1000股)電盈股票作為「報酬」,誘使多名富通經紀以電盈股東身分,投票贊成私有化,由於事態嚴重, David Webb表示已分別向證監會 和廉政公署 舉報。一些新增「一手股東」,在記者追訪時,有人顯得尷尬,有人顯得警戒,有人顯得驚惶,不是吞吞吐吐,就是乾脆閉口不答。這「一手」電盈股份是否正常投資,值得質疑。
廉署不評論個別事件,因此不知道它有否就舉報進行調查。證監會則表示會跟進,據知昨日亦有派員到電盈股東大會的會場,監察私有化投票程序。雖然電盈聲言「並無任何不當的股份轉讓」情事,但是有證券行報告和學者都認為,在有關質疑尚未釐清之前,若通過私有化建議,會損害香港形象,日後若查出有股份轉讓不當情况,屆時再翻案推倒重來,事態更複雜,香港金融中心的聲譽會更受打擊。
事實上,若新增電盈「一手股東」相關人等,一旦被定義為「一致行動人士」,他們將失去獨立股東身分,且喪失投票效力,若有股東以有人「種票」為證據,質疑投票的公平性,法庭有可能推翻投票結果,使私有化計劃告吹。
面對合理質疑和存在風險,而且證監會亦表示會介入,電盈堅持開展私有化程序,難免令人質疑電盈大 股東李澤楷 有否顧及本港金融中心的聲譽。
電盈私有化議案投票,存在不公義疑團,我們認為當局應該徹查,在法庭本月24日召開聆訊之前,公布調查結果。電盈私有化進程一些情况的性質,已經超乎一家公司股東之間的爭議,涉及維護香港金融中心的聲譽,對此,當局應該責無旁貸。政府應該責成證監會徹查,若證監會基於經驗和人手所限,政府應該指示廉署或警方介入。是否「種票」?人物和股票流向已是客觀存在,以廉署和警方人員的功力,不難找出真相。
金融知識鴻溝博弈不公平
專才享巨富散戶欲哭無淚
許多散戶股民對於電盈,還有一個由愛變恨的情意結。電盈前身的香港電訊,在港英管治時期,獨家壟斷了本港電訊業,股票有價,派息高,成為基金和許多散戶股民的愛股,長期持有作為退休養老的投資,宛如現在的匯豐銀行 。2000年,李澤楷擁有的盈科數碼動力,因緣際會,與他的金融專業團隊施展財技,獲得中國銀行 牽頭的銀團提供110億美元 巨額貸款,擊敗新加坡 電信,奪得香港電訊,使盈動由一家小規模資訊科技和地產公司,搖身一變成為香港規模最大,同時提供固網、無線電話、網際網絡等綜合電訊服務和發展地產的公司,市值超過2500億港元。
這一幕以小搏大的蛇吞巨象,李澤楷及其金融專業團隊的財技,為他們帶來龐大財富。但是,散戶股民的遭遇,與他們相比,卻是雲泥之別。
鯨吞香港電訊之後,電盈肩負沉重巨債,利息成本極高,2001年虧損達69億元,並成為負資產公司,股價由最高28元,下跌至私有化的0.9元(因為電盈曾於2003年五合一),跌幅達96%。當年靠香港電訊食息的退休一族,真是欲哭無淚。這次電盈私有化投票,有不少老人家出席,送「8號仔」最後一程,他們內心的甜酸苦辣,實在不足為外人道。
掌握財技竅門的金融專才,設計、完成一宗買賣,就得到幾代人都花不完的財富,散戶的金融知識,與專才差之遠矣,就要承受無奈的損失。這個知識鴻溝,在金融博弈中,其實絕不公平,但是只要財技合法,人人可玩,富富貧貧,就怨不得人了。對於維持程序的公權力,除了從嚴執法之外,還須加強投資者教育,希望少一些股民中招。
電盈走到私有化,涉及數以萬計的人的財富大轉移,有人財富驟增,有人畢生積蓄大縮水。這使人想起總理溫家寶日前在英國劍橋大學演講時,引述現代經濟學之父亞當•斯密的《道德情操論》,批評導致這次全球金融危機的「一些人見利忘義,損害公衆利益,喪失了道德底線」,溫總理並說,「我們應該倡導: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,企業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」。但願香港的制度和執法者,可以讓「財技巨人」施展渾身解數的時候,切勿淪為「道德侏儒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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